【享受补贴人员范围】
(一)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本市户籍,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二)农村转移劳动力。本市户籍,劳动年龄内,有意愿从事二三产业的农业富余人员。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在未就业状态下每年可参加一次政府补贴的就业培训。
【专业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