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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职业技能电子培训券吗?试点开始啦

 近日,人社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职业技能电子培训券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开展以电子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电子社保卡)为主要载体的职业技能电子培训券(以下简称电子培训券)试点工作。


 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工作目标是什么?



 人社部决定在11个省(区、市)38个地市开展电子培训券试点工作,依托电子社保卡线上渠道,面向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人员发放电子培训券,作为劳动者免垫付便捷享受职业技能培训服务的载体,调动劳动者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积极性。


 通过个人领取与使用、培训机构登记与验证、人社部门管理与审核电子培训券等全服务流程,实现对职业技能培训的人员合理引导、实名培训服务、精确资金监管、全局宏观分析,逐步形成以社保卡为载体的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电子档案。



 工作任务有哪些?


 01  开展电子培训券业务技术准备


 各试点地区应梳理并上报本地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目录、培训和评价机构目录信息,研究确定电子培训券的适用项目、适用人群、发放规模等关键要素,结合统一券面样式设计个性化元素和对应补贴金额,明确提出本地电子培训券试点需求,按照试点工作方案,做好本地实名制培训信息系统与全国社保卡服务平台的对接改造工作。


 02  指导发放电子培训券


 各试点地区应充分利用电子社保卡,为符合培训条件的劳动者提供电子培训券领取、使用服务,并做好相关政策解读工作。有条件的地区可通过数据共享比对方式,结合培训项目目录、培训和评价机构目录等信息,筛选出符合培训条件的劳动者,通过电子社保卡主动精准推送培训服务。


 03  推广使用电子培训券


 各试点地区应梳理并上报本地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目录、培训和评价机构目录信息,研究确定电子培训券的适用项目、适用人群、发放规模等关键要素,结合统一券面样式设计个性化元素和对应补贴金额,明确提出本地电子培训券试点需求,按照试点工作方案,做好本地实名制培训信息系统与全国社保卡服务平台的对接改造工作。


 04  探索建立培训实名制及电子档案


 各试点地区可根据本地实名制管理或培训监管需要,利用全国社保卡服务平台,结合电子社保卡的实名实人认证、培训签到和位置打卡等功能,加强本地培训实名制管理能力,探索建立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电子档案。


  实施的时间和步骤是?



 2020年6月—10月,以省为单位组织制定试点实施方案,在试点地区开展电子培训券的发放、领取、使用、验证、核销等全流程试点工作,结合试点完善实施方案和系统功能,11月进行试点总结,形成全国推广模式,依托电子培训券逐步打造职业技能培训新业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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